張愛玲曾說:只要你肯聯繫我,我就敢再勇敢一次,重蹈覆轍也無妨,你不聯繫我,那就順其自然,實不相瞞,我特別想你,但能克制。 我從來不後悔對任何人好,哪怕被辜負,哪怕看錯人,對你好不一定代表你有多好,只是因爲我很好。 我在很平常的一天放棄了一個很重要的人,雖然有點捨不得,但我的滿心歡喜,也該告一段落了。 你親手把我推開,我主動斷了聯繫,我們都很明白,你選擇告訴我答案,讓我來執行而已。 你誤會我的時候,我心裡挺想跟你解釋的,但是一想到你是這樣想我的,瞬間就覺得沒有解釋的必要了。 我恢復了原有的樣子,撤回了依賴,收回了溫柔,放下了佔有慾,你再也不是我的心上人,就算遺憾,也好過淚流滿面。 我已經變的很好了,好到我動不動就認錯道歉,好到我不會動不動就生氣不開心,好到我越來越會控制自己的情緒了。 我情緒低落的時候表達能力真的很差,我不說話是事情越搞越糟,等我自己緩過來了我就會來找你的,你能明白嗎? 喜歡咬嘴脣上的死皮,喜歡摳傷口上的結痂,經常收拾東西,吃東西時總控制不住的咬吸管,偶爾會沒心沒肺的大笑。 像我這種,既注重細節又敏感到爆炸的人,只要你語氣稍微有點不對勁,我就瞬間不想和你說話了。 我本來就不是一個主動的人,我對你已經超出我的極限,你還要我怎麼跟你說我很在乎你很愛你? 你有本事輕易放手,我就有脾氣轉身就走,我心軟挽回是因為在乎,我心硬絕情的時候,你說你算什麼? 開朗是裝的,懂事是裝的,自信是裝的,只有我自己知道卑微是真的,孤獨是真的,不開心是真的。 對不喜歡的人高冷至極,對喜歡的人卑微到底,一無是處的溫柔,卑微到骨子裡的深情。 相比談戀愛,可能我更需要的是一個,每天隨時隨刻可以和我互相分享芝麻大點破事兒的人。 無論以什麼方式告別,都對不起初見。 我希望我喜歡的人也喜歡我,我不想理的人也不理我,滿世界清淨,皆大歡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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